一、 办理流程
1、借款人凭正规的购房合同(评估报告)、机开的无碳复写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进行贷款登记,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始资料、借款合同。
2、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。
3、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,并由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办理抵押等手续。
4、公积金中心放款。
二、 所需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
1、购房合同(评估报告)、机开的无碳复写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、工资本。
2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(或未婚证明)。
三、 办理时间
每周周二、周四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核业务。
温馨提示
办理审核时请携带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(或未婚证明)、购房合同(或评估报告)、首付款收据(或交易税票)等几项原件。
在复印相关证件时请注意:
1、身份证必须是新身份证,且正反面都要印
2、户口本复印户主、户主明细、配偶明细
3、若未婚的,未婚证明须由单位计生办出具